来源丨法律先生
她是谁?
她总是随身携带录音笔,时刻记得保留证据,身边每份合同都要仔细研究。她一直钻研各种法律文献。还帮助朋友整理各种仲裁起诉资料。不不不,她可不是律师。
我叫王一,一腔热血,一帆风顺的“一”。
从内陆奔向沿海,已经五年了。这五年里,我拿到过多家大公司的offer,幸得老板们提拔,不断学习特别技能。
我先后在南山、静安区租下了公寓,二房东的关照,房东的密切问候,让我在工作之余倍感舒心。
生活中,我热心地帮助素未谋面的陌生人,主动出钱,让对方重复做着全身检查。
我只是个新媒体人,曾在大家向往的一线城市。
纸醉金迷夜上海
01在外务工一定要熟读《劳动法》一毕业,我就满怀憧憬地开始在北上广找工作,接到公司offer之后,立马从蜀都奔赴深圳。
公司待遇还不错,一个月加提成,缴纳五险一金,还是双休。
入职之后,虽然我一直奇怪着,为什么没人找我签劳动合同,但是又想着好歹是个大公司,所以还是勤勤恳恳的工作着。
入职满一个月,劳动合同才姗姗来迟,但合同上写的底薪只有,实习期是三个月。
这跟当初HR和我约定的完全不一样,于是我怒气冲冲地和同事一起去质问。
“合同这么写是为了帮你避税,剩下的钱我用